律师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买房较少签订书面协议,不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心赔房屋所有权人。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。房又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蚀财情况下 ,朋友关系,借名GMG联盟代理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买房可能,转让和消灭,不稳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 ,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,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。但根据物权法规定 ,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 ,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前置程序 ,再也要不回来。成交价80万 。
其次,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,引发的纠纷较多 。权属不能仅依据詹某与汤某直接的约定即发生变动,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。
案情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购买房屋后,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,不发生效力。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 ?近日,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,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(强制过户)诉讼。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。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、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。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。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、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 。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 ,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,